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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6-1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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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等6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研发〔2022〕5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科研机构,有关企业:

《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28日


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院所科学研究优势,形成科教融合协同育人合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建设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为主体,聚焦海洋、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会同其他高校,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实验室,以基础学科研究生培养为重点,建设10个左右联合体。联合体坚持“共建、共享、共育”原则,利用5年时间,共同搭建一批高规格科研育人平台,共同建设一支高水平导师队伍,共同打造一批高质量科研教学资源,共同构建一套高效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推动我省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为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实施、济青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共建单位及程序

(一)共建单位

1.高校:以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山东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为主,重点围绕支撑海洋、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基础医学、药学、经济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人才培养,辐射带动省会经济圈和胶东经济圈省属本科高校参与。

2.科研院所:以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烟台海岸带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和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级实验室、省部级实验室为主,辐射带动其他高能级科研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参与。

(二)建设程序

1.确定牵头单位。坚持省级统筹和高校、科研院所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协商确定联合体建设的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

2.签署共建协议。牵头单位组织召开对接协商会议,确定联合体共建单位,明确建设任务和发展目标。各单位签署共建协议,明确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任务分工和各单位责任、权利与义务等。

3.批准立项建设。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由共建单位提出申请,省级批复后立项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共同搭建高规格科研育人平台

1.建设科教融合中心。支持高校结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需要,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共建科教融合中心,从组织结构和治理方式上实现科教融合落地扎根,形成高效的科教资源整合和共享机制,打造校所一体化培养体系。

2.开放共享科研育人平台。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开放共享科研平台,将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将科研设施转化为教学创新平台,提升研究生科研实践条件。依托科研院所和济南高新区、青岛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内科技领军企业,立项建设20个左右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全面提升联合培养基地育人成效。

(二)共同建设高水平导师队伍

3.组建高水平导师组。坚持立德树人导向,5年内从科研院所高标准遴选200名左右研究生指导教师,与高校导师组成导师组,共享教学科研资源,深入互动交流,促进深度融合协同育人。

4.培育高素质青年导师。5年内选派200名左右优秀高校青年导师到科研院所访学研修,纳入科研院所科研团队管理,提升青年导师科研和指导研究生能力。依托科研院所海外合作机构平台,5年内遴选200名左右青年导师到国外进修学习,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拓宽国际视野。

5.组建协同攻关创新团队。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组建创新团队,共同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将研究生编入创新团组,进行重大科研项目协同攻关,推动高水平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紧密结合。

(三)共同打造高质量科研教学资源

6.建设科教融合教学资源。鼓励导师组凝练学科核心课程,强化理论基础,将本领域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融入到课堂教学和教材建设。支持导师组依托科研成果,大力建设学科前沿课程群和产业案例课程群。5年内省级立项打造50项左右科教融合精品教材、课程和案例库。

7.举办系列学术交流活动。每年组织50位左右科研院所高水平专家学者走上讲台,为研究生开设学术讲座和前沿论坛。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举办暑期学校、夏令营、科技创新大赛、学术创新论坛等,全面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5年内选派100名左右优秀博士研究生赴一流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为期6个月的国际访学研修,拓宽学术视野。

(四)共同构建高效协同育人机制

8.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发挥科研院所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优势,省级单列专项招生计划,5年内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3000名左右研究生。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培养方案,探索分段式人才培养,做好“通识课+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与“专业方向课+特色实践”有序衔接,推动研究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

四、支持措施

1.项目支持。在齐鲁人才工程、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项目,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优质课程和案例库建设等教育教学项目等方面对联合体建设单位给予倾斜支持。依托省科学技术青年奖,加大对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济南市依托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及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项目,青岛市依托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对联合体建设单位给予倾斜支持。

2.经费支持。省有关部门视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博士生访学研修、教学资源建设等给予经费支持。济南市对建设联合体扩大研究生联合培养规模的,按硕士3000元/生、博士5000元/生给予主要培养单位一次性奖励。青岛市对于积极参与联合体建设的单位视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奖补。

3.政策支持。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激励机制,出台对团队、平台等的激励奖励办法,建立健全导师遴选、聘任及管理办法,将教师或科研人员参与联合体建设情况转换为相应工作量,保障导师兼职、取酬合法化,并在项目申报、经费分配、成果转化个人收益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组织保障

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建立会商协商机制,负责联合体建设的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等,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联合体建设成效分别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分类考核、人才工作考核、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等。建立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


附:

关于《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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